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虎门法庭迁回原址办公 虎门法庭迁回原址办公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虎门人民法庭办公楼地基保固和装修改造工程已竣工,将从现办公地点长安人民法庭(长安镇莲湖路55号新安居委会)搬迁回原办公地址(虎门镇金龙南路65号)。 从2020年5月18日起,需要到法庭办理相关业务的当事人和代理人,请到原办公地址办理。 原标题:《通告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虎门法庭迁回原址办公》 东莞法律咨询热线:18002656710 Copyright ©东莞盛开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