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1973执13155号
关于广东坚朗建材销售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李彬、张伟、国运新科技云南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案外人对扣划的案款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目前异议之诉案件正在审理中,故暂无法作分配,本案扣划款611977.95元先予以提存。为保护相关债权人合法权益,确保执行工作的公正与高效,现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相关证据,本院将依法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依照执行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案款提存手续。
承办人:何法官
联系电话:0769-89808660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2025年6月18日
Copyright ©东莞盛开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