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其实就是我们日常所说的“评残”,是确定劳动者的受伤程度,包括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能力受到的影响程度。

功能障碍有十个等级,1-10等级依次降低。

生活自理能力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部分不能自理。

东莞劳资纠纷 东莞债权债务 东莞合同纠纷 东莞知识产权
东莞法律咨询热线:18002656710
  
Copyright ©东莞盛开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