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仲裁结果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按照被告人的人数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

2、当事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主体登记资料,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

3、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载明授权事项和委托范围。委托代理人为律师,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和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一份;代理人为自然人,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不予受理通知书等可以证明已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先行处理的材料。

5、证明劳动合同法院关系或事实劳动法律关系存在的材料。

6、其他与诉讼请求相关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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