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方式及悬赏金数额

举报人发现上述车辆停放位置线索后,按照车辆对应的举报电话向本院工作人员举报,并保持电话畅通,在场等候本院工作人员到场后,当场指认相关车辆。

举报成功后,由申请执行人三日内直接一次性支付悬赏金2000元给举报人,也可由本院代为转交,申请执行人不支付的,本院依法处置车辆后支付给举报人。

 

悬赏金领取条件

1.举报人提供本院尚未掌握下落的车辆停放位置线索并在场为本院工作人员指认车辆,经查证属实;

2.举报人不得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

3.多人举报的,由先符合条件1的举报人领取悬赏金。

 

特别提示

1.举报人不得违法获取相关线索,不得以危害交通安全或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阻拦车辆,否则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且不得领取悬赏金;

2.举报坚持自愿原则,举报人在举报过程中应自行维护自身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等权益;

3.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严格保密;

4.本次悬赏2025年6月28日24时截止。悬赏到期后本院将更新车辆清单,另行发布悬赏公告。

(执行指挥中心值班电话:89889117)
东莞虎门法庭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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