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叶星烦
性别:男
地址:广东省新丰县回龙镇
身份证号码:44023319690703****
案情介绍:被执行人叶星烦应向申请执行人退还借款80000元及暂计利息4400元、暂计迟延履行利息420元、诉讼费2700元。
立案时间:2021年1月6日
执行案号:(2021)粤1971执1343号
执行法院: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叶星烦应向申请执行人退还借款80000元及暂计利息4400元、暂计迟延履行利息420元、诉讼费2700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
联系举报电话:0769-81838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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