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叶星烦

  性别:男

  地址:广东省新丰县回龙镇

  身份证号码:44023319690703****

  案情介绍:被执行人叶星烦应向申请执行人退还借款80000元及暂计利息4400元、暂计迟延履行利息420元、诉讼费2700元。

  立案时间:2021年1月6日

  执行案号:(2021)粤1971执1343号

  执行法院: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叶星烦应向申请执行人退还借款80000元及暂计利息4400元、暂计迟延履行利息420元、诉讼费2700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

  联系举报电话:0769-81838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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