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的信息被冒用登记为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主张姓名权被侵害,要求公司停止使用并注销登记。具体步骤如下:

1、查询登记状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您是否仍为法定代表人或股东。

2、书面要求公司注销:若确认信息被冒用,向公司发送书面函件,要求其在15日内完成注销,并保留送达证据。

3、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若公司拒绝,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向登记机关提交撤销登记申请及身份证明、离职证明等材料,要求撤销登记。

4、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若行政机关不作为,可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主张侵权损害赔偿。

5、申请强制注销: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满3年未注销,登记机关可依职权强制注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市场主体因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终止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市场主体终止。

市场主体注销依法须经批准的,应当经批准后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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