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2024年3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2023),根据《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2023)披露的信息来看,盗窃罪、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开设赌场罪为2023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前六大罪名,其中开设赌场罪占比为5%,要办好聚众赌博罪、开设赌场罪案件,熟悉其中“行业术语”是刑事律师的基本要求,为此,笔者将赌博犯罪常见“行业术语”整理汇总如下,供读者参考。
一、聚众赌博及开设赌场术语
1.抽头渔利:指聚众赌博者或赌场运营者从赌博活动的赢家收入中按照一定比例抽取费用或者因提供赌博条件向赌博人员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
2.赌资: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实中还存在以比特币、U币等代币、游戏装备等可衡量价格的虚拟物品作为赌资。
3.上分:收取货币为他人充值网赌平台赌博所需的游戏积分、分数,供参赌人员作为筹码用于赌博。
4.下分:为参赌人员反向兑换网赌平台赌博所需的游戏积分、分数为货币。
5.赌博网站代理:未直接参与建立赌博网站,但利用现成的赌博网站接受投注,具备设定赌博对象、设定下级代理或会员账号、赔率、方式、投注额度、抽头比例、开设或注销参赌会员账号等权力,属于事实上间接开设赌场的行为。通常由境外赌博集团通过逐层发展股东、总代理、代理、会员等多层级管理,呈金字塔形组织结构。
6.返点:赌博网站根据代理名下账号投注情况给予代理一定比例的款物。
7.返水:赌博网站为了吸引玩家投注所开展的“优惠”活动,通成玩家投注越多,赌博网站“返水”的实际金额也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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